温馨提示:河北省人民医院,2023年度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报名截止至2023年4月18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河北省人民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1909年始建于保定,1959年重建于天津,1968年随省会迁至石家庄。医院开放床位2186张,设有临床医技科室74个,拥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80人,博士研究生导师31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65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省高端人才3人,省管优秀专家14人,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5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国办院校统招全日制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接本)。3.高中起点(不含职业高中),且高考分数在480分及以上。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3年3月21日8:00至2023年4月18日17:30(节假日不接收报名)。河北省人民医院门诊五楼组织人事处(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48号)。报名时,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核表、个人简历以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4)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学士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5)大学入学招生底册(考生可从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取得,其中河北籍考生可从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申请《河北省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7)简历中涉及到的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荣誉证书。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情况,经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请各位考生关注河北省人民医院官网,具体考试时间不再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