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天津市血液中心,2023年招聘血液检测岗、血液研究博士岗工作人员7人,报名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中心始建于1969年,位于南开区黄河道424号,是一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集献血宣传招募、血液采集、制备、贮存、供应、医学检验、科研、培训和学术交流于一体的省级采供血机构,是隶属于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
2001年,中心综合业务大楼扩建工程被列入国家国债项目、天津市重点工程、天津市人民政府2001年改善城乡二十项工作之一,总建筑面积12050M2,2003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
中心下设血源管理科、体检采血科、机采科、成分科、检验科、发血科、质管科、免疫血液研究室、献血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科、血液工程科11个业务科室,设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保卫科、科教科、工会、宣传科、财务科、总务科、供应科等10个职能科室。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血液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1.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2、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外省市引进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2023年1月31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 tjbc.org.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下午5:00止。①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sxyzxrsk@tj.gov.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高学历+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PDF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④天津市血液中心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表(附件2);⑤其它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详见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单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查结果,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限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在招聘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按照成绩依次递补。2023年1月31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tjbc.org.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同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10日17:00缴费时间:2023年2月6日9:00-11日17:00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3日17:00笔试时间:2023年3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3月14日起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考试。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对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2023年2月14日14:00-16:30。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招聘岗位为卫生专技岗。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两个科目。主要考察与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以及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30%。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聘用程序。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我单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限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在招聘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一)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tjbc.org.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2)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22-23337653 022-23337360(3)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评价部 022-58077819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30